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10-10 点击数:

依据《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鲁外职院综字〔2025〕17 号)规定,纳入省级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无论金额大小,不得开展部门自主采购,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政府采购。各部门申报采购项目时,应当对照本目录判别是否属于集中采购范围,不要与分散采购末级品目累计金额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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