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有一批报废后固定资产需处置,依据《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鲁财资〔2017〕36号)、《山东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21〕16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鲁外职院综字〔2022〕2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为规范本次报废资产处置相关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及控制价
学院报废设备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等,以现场实物为准。控制价:40135.00元,报价不能低于控制价,低于控制价视为废标,报价人需在收到我处符合资质要求通知参与现场踏勘、报价前60分钟内将20000.00元保证金(现金)交至我院财务处,规定时间内未缴纳保证金不具备报价资格。待处置项目投标结束后,未中标者20000.00元保证金于当日内由本人至我院财务处办理无息返还,中标者待处置项目结束并验收通过后20000.00元保证金无息返还,否则不予返还,报名不满足三家视为废标。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有合法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记录。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备案情况查询系统中备案:(https://zszy.mofcom.gov.cn/lsltfw/datasearch),未完成备案或备案公示阶段企业不具备报价资格。
(二)报价人应在响应本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报价。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此次报价通过邮件预报名,报价人需在2024年11月8日16:00前将报名文件(含资质证明文件)发送至电子信箱:(sdwmgz@qq.com),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现场踏勘及报价,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报名文件缺失、不规范的企业不再通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6:00前)未报名或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未缴纳保证金者不允许参与报价。
预报名需提供以下文件扫描件:
(一)报名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竞价,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
(三)废旧物品回收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原件。
经资质审查通过后,报价人现场踏勘时需携带本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上文件纸质版(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时间和安排
(一)现场统一踏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 11 月 12 日上午9:00;
地点: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李沧区巨峰路201号校区(图书馆广场)。
(二)现场踏勘结束后,报价人凭缴纳保证金收据统一入场领取报价函,现场报价、开标。
五、中标方式及付款方式
(一)中标方式:现场唱标,以有效报价排序,以总价为准,价高者得。若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有效最高报价相同时,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拟中标单位。
(二)中标结果公示:自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成交单位即为成交单位。
(三)付款方式:中标方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日将中标价交至我院财务处,并签订处置合同。中标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自行组织搬运,如逾期搬运,则每逾期一日按中标价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由甲方在保证金中抵扣。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作业安全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全责。中标方处置、销毁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国家相关电子设备保密流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安全,防范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中标方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处置内物资,若处置方现场有财产损坏需由中标方按价赔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32-55761076
附件: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废旧物资处置报名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1月5日